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社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报考教师资格证。
按照重庆市教委的规定,申请人学历条件必须符合《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其所在学校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