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费自费并轨 奖助金可充当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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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xzsw.com 2006-10-31
教育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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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四川大学将于2007年开始对新入校的研究生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改革后,研究生招生将打破公费、自费界限,学生的奖助金可以充当学费。与此配套的是,四川大学将大幅提高奖助金标准,扩大覆盖面。此次改革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从2007级新入校的研究生起,四川大学将统筹原来的部分研究生业务费、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学校专项经费、导师资助经费、社会捐赠的奖学金以及学校筹措的其他经费,设立面向博士、硕士的奖助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费两部分)。但是,报考委培、定向、专项和专业学位(不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 改革后,博硕士奖助金(生活费部分)均按每学年12个月计算,逐月发放。博士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一等奖助金每学年最高可获得高达24000元的资助,三等奖助金最低不少于4800元/年。届时,大部分博士生可得到全额学费的奖励,100%的博士生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生活费资助。博士研究生受资助人数较改革前增加67%,资助标准提高86%。 硕士生奖助金一等奖助金每学年最高可达19600元资助,三等最低不少于3600元/年,60%的学生可以得到不同程度资助。硕士生受资助人数较改革前增加24%,资助标准提高37%。 奖助金的评定以三年为标准,实行一年半一评,共评定两次,动态管理。新生入学时,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中期分流时,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导师的考核意见、前一年半的科研状态、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 据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介绍,目前我国高校研究生培养体系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如奖助金的享受与否在研究生入学录取时就确定下来,没有与研究生的实际表现相挂钩;研究生生活费受益面小、金额有限;没有强化以科研工作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不利于调动导师、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科研创新。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在北大、清华等全国17所综合实力较强并具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进行。旨在通过改革,逐渐建立一套有效的为研究生培养服务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形成研究生培养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提高研究生学习与生活的保障水平,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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