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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系教育部相关部门无果的情况下,昨日上午,吉林漫画作者何平,将高考漫画《摔了一跤》可能侵权一事写成信件寄往教育部,希望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媒体上公开声明,并向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 损失。 昨日上午,何平电话告诉记者,教育部给的一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他只能写信,并于昨日上午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往教育部,信件摘录如下:
负责人老师你好:
我发现陕西省今年的高考作文命题中的漫画 《摔了一跤》(出事了吧),是篡改于我几年前发表的同名漫画。我的《摔了一跤》发表于2005年3月5日的《讽刺与幽默》报,同年又获得《漫画大王》举办的“漫王杯”漫画比赛优秀奖。
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作为国家最高的教育部门,出题应该是经过多次审核和审阅过的,尤其是图片资料应当力求“新”,然而有人却在未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我的作品给篡改了,堂而皇之地作为此次高考作文命题中的资料,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的侵权问题……
何平还在信件中提了三条要求:希望教育部在媒体上公开声明,承认错误并向他当面赔礼道歉;必须向其赔偿经济损失若干元;必须向其赔偿精神损失若干元。“其实,我只是想讨回我应得的权利。”昨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何平,他说,高考漫画可能涉嫌侵权一事经本报报道后,他接到了很多媒体记者的电话,大家对此事都很关注,他也希望教育部门能够重视这件事。
高考试卷涉嫌侵权并非个案
据了解,高考试卷涉嫌侵权事件并非个案,2003年高考语文中的“现代文阅读”曾采用央视一记者的文章,但未署名,目前此案已到诉讼阶段;此外,一名女大学生的高考作文被人擅自编书,起诉后获赔……
央视记者:惯例能大于法律吗?
央视记者胡先生偶然在网上发现自己曾发表的《全球变暖——目前的和未来的灾难》一文被某杂志社转载,又被删改后,用于2003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第二大题“现代文阅读”中,此文继而又被多家出版社编入书籍出版发行。
胡先生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未经许可,也未给文章作者署名,就将他的文章用于高考试卷,侵犯了其署名权、作品完整权及知情权等,要求该中心赔偿损失2000元,并将教育部考试中心、杂志社和七家出版社告上法院。此案是国内首例由高考试卷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2007年6月9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此正式立案。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胡先生。他说,此前,其律师已打电话咨询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得到的答复是“高考命题是国家行政行为,按照惯例不属于侵权。”惯例能大过法律么?胡先生仔细查阅了《著作权法》,没能找出法律赋予高考命题的任何特权。“我发现一个怪现象,历年来高考文学部分基本上都有署名,但社科类的引用试题却不署名。通过这次起诉,我也想让教育部门知道,应该尊重我们的权益,即便输了,目的也达到了。”胡先生说。
全国首例高考作文被侵权案获赔
北京大学女生喻菡,在2000年发现自己的高考作文《我拒绝移植记忆》一文,被《高考临场作文速成技巧》一书刊登。同年10月,喻菡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出版商及销售该书的南通新华书店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据了解,喻菡1999年在江苏盐城市参加高考,作文《我拒绝移植记忆》得了59分(满分60分)。同年8月,喻菡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录取。次年2月,喻菡发现南通市新华书店正在出售的《高考临场作文速成技巧》,收录了她的高考作文,但未署她的名字。喻菡认为,延边人民出版社未经她同意就将高考作文收编入书出版发行,南通市新华书店销售侵权图书,构成了对其高考作文著作权的侵犯。
2000年11月,该案得到调解,被告公开承认其行为确实构成对原告喻菡著作权的侵权,除向喻菡道歉外,还赔偿1000元经济损失并承担了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