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舞蹈学院2007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专业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
320分
|
2、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表
|
省市代码 |
省市名称 |
文化分数线 |
英语分数线 |
美术类专业合格线 |
设计类专业合格线 |
美术类专业加权分数线 |
设计类专业加权分数线 |
史论类文化分数线 |
|
|
|
35 |
福建 |
350 |
60 |
235 |
230 |
71.233 |
71.147 |
440 |
|
录取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3、2007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细则: 1、我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⑴各专业【除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⑵美术学(史论)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⑶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⑷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⑸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0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3、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本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外语科目考试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5、我院所有本科计划(含史论)都放在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6、原则上首先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直至计划完成。在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三志愿者。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艺术类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通过文化最低分,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若均为少数民族考生或汉族考生优先录取文化分数高的考生。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如下: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97,专业线83.3333;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76,专业线77.533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418,专业线77.3333;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80,专业线79.66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83,专业线76.4;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403,专业线78。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52,专业线85.56;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66,专业线81.4001;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304,专业线75.83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文化线239,专业线77.75;
音乐表演(声乐):文化线320,专业线79.528;
音乐学:文化线389,专业线79.036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53,专业线75.3192;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文化线403,专业线79.3645;
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文化线316,专业线87.6248。
以上专业中,管乐、弦乐、中国乐器、音乐教育(器乐)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文化和专业最低分。
(三)舞蹈类
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31,专业线69.7;
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线271,专业线74.2;
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48,专业线73.214;
舞蹈学(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线277,专业线72.214;
舞蹈编导:文化线324,专业线54.1。
实际录取情况以录取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