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高校招生网 >> 考试 >> 司法考试 >> 新闻正文  
200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系

http://www.gxzsw.com      2007-9-4      中国考试在线      

  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

  方法学界通常认为,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其他的法系还有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犹太法系、非洲法系等。对资本主义法影响最大的是大陆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民法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英国的苏格兰,从法的传统上来说,更接近民法法系。

  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主要差别在于:(1)在法律思维上,民法法系是演绎型的;普通法系是归纳型的。(2)在法的渊源上,民法法系的正式渊源是自然法;普通法系的正式渊源是自然法和判例法。(3)在法律的分类上,民法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在诉讼程序上,民法法系主要采取纠问式;普通法系主要采取对抗式。(5)在法典编纂上,民法法系强调的是法典编纂的严谨性、完整性;普通法系强调的是单行性法典编纂,不强调完整的法典编纂。在实践中,两大法系是在不断的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

  例题: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

  A.法律渊源

  B.法律分类

  C.法律编纂

  D.诉讼程序和判决层次

  【答案】A、B、C、D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高校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高校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高校招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校招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司考第四卷: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论述思路
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论述思路
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论述思路
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论述思路
参加论述题考试的一个万能模板
2007年司法考试辅导:“卷四”
湖北武汉07国家司法考试6710名
北京07年司法考试报名结束 考生
烟台1437人报名参加司考 本科学
2007年起江苏司法考试报名收费
成都07年司考准考证遗失 快登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