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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文花)从2007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我省将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不再进行高中毕业会考,这意味着从1992年开始在我省实行的高中会考制度将成为历史。
■考试科目分为8个学科
作为高中新课改试点省之一,省教育厅近日正式颁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8个学科。
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操作考试的科目为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
在新课程实验阶段,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为各学科必修模块(含选修Ⅰ中的必修学分模块)的内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选修课程的相关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以新课程方案和各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试题力求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度,让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一般都能达到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两次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两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生应在修习必修课程基本结束(即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并通过学分认定后,才能参加第一次考试。在此前提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
■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操作考试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的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社会考生也可参加
《意见》明确:学业水平测试不但面向全省考生,同时也向社会开放。
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与在校生一同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8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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