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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确定

http://www.gxzsw.com      2008-7-10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昨日联合下发通知,经学校自评、形式审核、实地考察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等,确定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州职业技术学 
院等7所院校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和学校举办方要按职责划分对建设单位进行重点支持,切实履行《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推荐书》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政策及资金支持责任,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级财政将安排相应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单位重点建设专业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开展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工作。 

  这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专业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单位和学校举办方要加强对建设工作实施进度的检查、协调和沟通,及时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反馈给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按照建设单位的《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取消“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资格,终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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